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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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栈的位置给力,在古城内,虽然不能停车,但是还是很满意这家客栈的条件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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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态度超赞,住宿环境不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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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喜欢这家客栈!环境清爽雅致,房间干净舒适,生活便利就不用说了,更重要的是:老板是热情实在的好人,小妹是温柔可爱的姑娘,小狗蛋挞让我们久久怀念!我们在丽江玩得非常开心,都有赖于老板和小妹的帮助.吃什么玩哪里买什么,都是老板介绍和帮忙联系,也都非常令人满意.什么事情都帮我们安排得妥妥当当的,我们每天都不用担心任何事情,只管高高兴兴地玩,这种感觉太美了!最后去飞机场,居然还是老板亲自开车送我们,太感动了!祝你们生意兴隆!快乐天长地久!